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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向贵玉 2000年10月左右,因寄发真象资料被公安局非法抓去四天四夜,不让睡觉,不给人身自由,要丈夫交保证金2000元和代我写“保证书”等。2003年11月期间,县610办公室让我去洗脑班洗脑,我坚决不去,于是改为要我丈夫代写“保证书”并要我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作“检讨”,我也在会上发了言。在此严正声明;丈夫代我写的所有“保证书”、“保证金”和我在党员大会上的发言等一律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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