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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惠仪 2004年3月,警察找我丈夫到居委会,了解我是否炼法轮功,我丈夫背着我说是现在没有炼。2005年2月,警察来到我家,看到墙上挂着师父的法像就取走,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正念不足和有怕心,我违心的交出了书。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很内疚,现严正声明,以前丈夫帮我对警察所讲的一切和我自己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学法,认真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走好今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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