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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志玲

    过去由于学法不深,未能从理性上认识法,存在着人的执著。所以在1999年7月份,当中央提出不准炼法轮功时,自己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向单位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而且交了大法书、炼功音乐带,甚至烧了师父在国外讲法的书,洗了炼功带和讲法录像带。现经不断的学法,明白了师父的慈悲和自己的错,今后坚决地参加到正法行列中去,加倍弥补,向世人讲清真象,消除邪恶。现在声明我以前所做的对不起法轮功的事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27/13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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