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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凤云

    2002年3月6日早8点多钟,从外面闯進来七、八个警察,二话没说進屋就翻箱倒柜,也没搜查证,当时翻出两盘炼功带,一盘音乐带,还有一本手抄《洪吟(一)》,之后问我这炼功带是谁的,我说是我的,他们不信说是我女儿的(我女儿因发真象资料被非法拘留后放回),就把我们娘俩抓進了拘留所,我被关了七天,我女儿关了十五天放回。我不知道他们写了些什么让我签字,我不签,我说我不识字我也不会写字,他们就把着我的手写,按手印,我是不情愿的,我现在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跟上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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