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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宿晓明 99年到2000年12月间给单位写过两份“保证”。有一份是从看守所出来新上班单位要求写“保证”,爱人替我写的,配合了邪恶。2000年11月,给看守所写了一份“保证”,向邪恶妥协了。而不是正念闯出来的,很惭愧。2002年,上派出所取身份证,儿媳替我写的“保证”,我默许了,现在我声明,过去我所说、所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学好法,紧跟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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