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春伟 我1997年有幸得法,修炼后身心发生巨大的变化。1999后,被学校强迫休学,后被多次非法关押。最后一次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由于执著心太重,在制作真象资料的同时,忽视了学法,在邪恶的威逼之下,写了违心的所谓的“认识材料”,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从学校毕业后,由于长期不学法,执著心越来越强,为自己找了各种借口,致使找工作时,按照单位的要求在诬蔑大法的条款上签了字。现声明我在看守所写的材料全部作废,那些都是违心编造的,以及找工作时签过的字,全部作废。今后要脚踏实地的修炼,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7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