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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韩淑荣 我曾于2001年3月5日~20日,因表示继续修炼法轮大法被当地派出所恶警强制送拘留所非法拘留。在放我回家前必须表态与大法划清界限,恶警在非法审问我时说了许多诬蔑大法的话,最后让我签字,我违心的签了名,在此严正声明,我的签名和我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一定放下一切执著与怕心,做好师父教诲的三件事,走证实大法和助师正法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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