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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黄桂珍 我于2000年12月18日到北京证实法,被警察非法抓捕。回到单位后,由于正念不足、人心重,向单位、公安局、派出所、城区公安局、街道等写了“说明、保证”、签名等。从今天起我严正声明统统作废。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一切听师父的安排。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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