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蒋海琼

    我于2000年6月送师父的经文到外县,被人举报,非法绑架并关押在该看守所内。恶警强迫我写“认罪书”,我说不识字,我坚决不写。在看守所内向犯人讲大法的真象,告诉他们大法好,并坚持炼功,恶警就给我戴上脚镣和手铐,犯人很同情我,就帮我写了“认罪书”并签上我的名。我不承认犯人帮我所写的一切。我严正声明:犯人帮我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7.20以后,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做好师父要求弟子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