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韩冬
在劳教所和公安部门所写的一切书面“悔过”、“保证”之类的全部作废。回到大法之中,弥补由于自己做得不好给法带来的损失,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三件事,归正自己,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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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