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孟庆安
在99年7.20以后,原单位领导多次向我施加压力,并让我写了放弃修炼的所谓“保证”,我严正声明:在高压下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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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