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荣荣
所有在高压迫害中所写、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文字一律作废。今后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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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