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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素芬 2002年,街道主任来我家,叫我写不炼功“法轮功”的材料,由于放不下人的执著,丈夫违心的写了材料并代我签了名。我十分后悔,现严正声明:签名作废!我是实实在在的大法弟子,一定做到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今后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洗刷污点,挽回为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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