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志华
自从被迫害以来,自己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以后加倍补偿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做好三件事,洗刷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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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