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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俊英

    2001年末,在分局看守所期间,它们给照的像、签的字(按手印)和2002年从劳教所出来时它们让我女儿签的字,回家后当地派出所让我丈夫签的字,从劳教所出来时分局叫家人交5200元钱让我丈夫签的字,全部作废。与旧势力彻底决裂。坚定的走师父给安排好的正法修炼之路,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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