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丑妮

    99年7月20日后,在被非法迫害中,自己顶不住压力,违心的做了些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情。在此我严正声明:所有在高压迫害中所写的、所说的、所做的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文字、言论和行为统统作废。今后要好好学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