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锦兰
在劳教所时,我在高压无奈下,违心的写了“三书”,现郑重声明以前所写、所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全部作废。我紧跟师父,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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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