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雪祯
我被非法关在劳教所里,在高压下我写了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三书”,通过学法,有了清醒的认识,我现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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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