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俊山
我于1997年秋得法,因江氏集团高压迫害,违心的写了“悔过书“(保证书),现在声明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作废。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给师父一个合格的答卷。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