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淑坤
99年7.20以后,爱人曾给单位写过“保证书“,”不炼功“的文字材料,现严正声明作废。从此以后要按师父要求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勇猛精進,踏踏实实的走好每一步,真正做一个坚定实修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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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