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映琼
在共产邪灵的迫害下,我交出了师尊的讲法录音带、炼功录音带、经文及部分资料,至今深感痛悔。我严正声明,当时所做的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行为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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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