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曹丽华
当年我对大法修的不坚定,有怕心,写了“保证书”。现严正声明“保证书”作废。坚持修炼大法,做好三件事,助师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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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