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文玲
99年7.20时,由于刚学法,单位签名,我也随波逐流。现在声明自己向邪恶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做好三件事,洗刷污点,坚定的走师父安排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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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