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淑芬
我在邪恶的残酷迫害下违心的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非常痛心。我声明:我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家人所签的所谓“保证书”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决修炼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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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