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敬霞
自从1999年7.20以来,在邪恶的残酷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保证”全部作废。今后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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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