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镕榕
2005年2月25日凌晨四点,本人被非法抄家,并被非法带到国保大队讯问。现严正声明,2005年2月25日,本人所言、所行不符大法的一切言行为,全部作废。从今以后,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洗刷污点。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