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宗兰
在2002年10月的一天晚上,派出所一群人闯入我家,把我强行抓到洗脑班迫害。由于学法不深,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在此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洗刷污点。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