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爱玲
五年来,在邪恶迫害下,我写过“不修炼”的保证。我现在严正声明,以前做过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一切全部作废。从新走正修炼的路,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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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