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福萍 我是1999年3月得法,修炼后身心变化很大。2000年派出所的人到我村来,把我们村炼法轮功的叫了去,当时他代笔给我们一人写了一份“不炼功”的材料,在此我要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彻底与旧势力决裂,一切听从师父的安排。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为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9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