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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杏莲 我是97年得法的大法弟子,在7.20开始迫害时,由于当时用人心对待当时的情况,写了不该写的东西,而且把书还交出去一部分,给大法造成严重的损失,也给自己修炼的路抹了黑。所以今天严正声明我过去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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