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培华
我喜得大法七年多,99年7.20后,在本单位向邪恶低了头,违心的写了“保证书”。在此严正声明,我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去掉执著,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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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