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韩金凤
以前我由于学法不深,在迫害初期,在派出所的逼迫下,我在“保证书”上签了字,我严正声明:我以前所有违背师父与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做好师父叫我们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跟上正法進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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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