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韩凤莲
我在迫害初期,在派出所的逼迫下,我在“保证书”上签了字,现声明:以前所有违背师父与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师父叫我们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