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金兰
在99年7.20开始迫害时,居委会主任让写“保证书”是我丈夫替我写的。今天特此声明:“保证书”作废坚决不承认,按着师父安排的路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