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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书英

    从镇压法轮功以来,不到六年的时间,乡镇的官员以及派出所不断的找我,强迫我在他们写的字面上按手印,我认为这也不符合大法的标准,还有叫别人(家人、村里的支书、其他人)说不炼或按手印,也不符合大法的标准,现特此声明以上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律作废。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紧跟师父,坚修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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