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凤云
1999年7月22日,由于当时学法不深,存在怕心,在政府压力下,在派出所照抄一份“放弃法轮功修炼”,声明所有在政府压力下所说、所做的一切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