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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淑香 99年7.20后我和丈夫、功友一同讲清真象,2000年11月的一天被非法绑架到县拘留所,在那里被迫写了“不修炼”的保证书面材料。我现在严正声明,我在县拘留所所写的书面材料和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标准的一切声明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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