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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俊英 我是1997年得法的学员,在99年7.20打压迫害的情况下向单位、公安局违心的写了不符合大法的字据。2000年又因去北京证实法,回来被非法关押时,家人又给代写一份“不修炼”的保证,几年来因怕心和认为不是真心妥协,在法理上认识不清,一直没有写声明作废。通过不断学法,和同修切磋认识到,今天特写此声明: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删除、做出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坚修大法心不动,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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