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田金玲
7.20以后所说的对大法不敬的话和签名的“保证书”等等全部作废。我要认真做好三件事,不再让自己为了过去的没做好而无奈的悔恨,珍惜万古机缘,走好最后的正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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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