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肖芬
被邪党迫害后家人代写的“保证及”本人被迫害后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信大法和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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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