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雅琴、田国兰
现声明:由于邪恶的迫害,以前对公安局,派出所,原单位,居委会等邪恶组织所写的谈话记录;说的等对大法不利的言行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