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翠华
我于2002年4月被恶警非法绑架,并非法判劳教2年。在此期间,由于邪恶的强化洗脑和残酷迫害,我违心被洗脑。现提出严正声明:在非法劳教期间所说、所写的一切作废。并从新做起,加倍努力,弥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