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兰亿 99年7.20后,我违心的在单位写了保证“不炼了”,派出所来我家,我交了一本大法书,一张师父的法像,故事书一本,按了手印,我心里感到内疚和后悔,姑爷也被迫给我写了“保证”,签了字,这都是被邪恶利用。在此我严正声明,所有的一切统统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