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孔繁民
迫害初期,由于法理不明,意志不坚,在压力下写了一篇不伦不类没有题目的“不修炼”保证,现严正声明以前自己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走好自己以后的修炼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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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