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仁芳
由于学法不深,认识不清,在邪恶迫害时,写了“不炼”的保证,特此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信大法,坚信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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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