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玉芬
我今天严正声明,过去不管是在任何环境下写的、说的、以及家里其他人代写的、说的“不炼”的字样统统作废。按的手印也不承认,我是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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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