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桂春
99年邪恶迫害法轮功后,派出所强迫我写下“不炼功”的保证,我女婿去北京上访被公安非法抓捕后,我又替家属写了“保证书”。现声明:当年所说、所写的一切向邪恶妥协的言行全部作废,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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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