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月梅
以前在高压迫害下所有自己写的或别人代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师父,坚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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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