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海枝 我于2000年12月8日去北京证实法,在天安门被非法抓捕后,向我单位的保卫处、派出所、公安局写了“不炼功”保证书,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现声明:以前自己或家人代写的、说过的一切“不炼功”保证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