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清兰
我于九七年修炼法轮功,现声明以前对师父的照片所出口的污言秽语全部作废,这是对师父的极大不敬。我要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就是天塌地陷,弟子决不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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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